(二)基本生活水準權利
2012-201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總體上高于同期國內生產總值增長速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率分別為7.5%和9.2%,超過7%的計劃預期目標。
扶貧開發成效顯著。2012年,有關部門制定《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十二五”規劃》。截至2015年年底,3萬個規劃整村推進村全面啟動實施,超出2.4萬個村的計劃預期目標;投入資金1445.69億元,村均投入480萬元。2012-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安排易地扶貧搬遷中央預算內投資210億元,帶動地方財政投入和各類投資2000多億元,累計搬遷貧困人口約800萬人。針對留守務工貧困群眾,重點開展以種植業、養殖業為主要內容的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共培訓930萬人次。國家向17個邊境貧困縣(市)投入各類扶貧資金255.3億元,安排邊境扶貧項目3807個,30.6萬戶邊境居民直接受益。截至2015年,全國農村基層已有超過72.9萬名科技特派員,覆蓋全國90%的縣(市、區),輻射帶動6000萬人。
貧困人口大幅減少。2012-2015年,農村貧困人口減少6663萬人。2015年,國家扶貧標準按2010年價格的2300元動態調整為2855元,部分省的扶貧標準高于國家標準。
居住條件得到改善。2012年,住房城鄉建設部頒布《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2014年,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2012-2015年,國家安排7700多億元支持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新開工2970萬套,基本建成2428萬套。中央安排全國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271億元,支持改造農村危房1524萬戶,超過計劃預期目標2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