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當地一房產中介工作人員周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紫金山小區的土地使用權大多數已到期,但小區內的很多業主仍繼續住著,也沒有遇到要求拆除的情況。“物權法規定,地面上的物品還是屬于你個人的,只是土地是國家的。”她稱,房子肯定能交易,主要是沒有土地使用證貸款不好貸,“可能需要找關系。”
周女士介紹,黃島區紫金山和阿里山小區的土地使用權問題比較突出,稍微熟悉的居民都會提及此事,“確實對房屋買賣造成了影響。可能什么時候有開發商看重這塊地,就會拆遷,到時候會賠償你。因為這個房子是你的,只是地是國家的,房子的產權不會到期,永久屬于你。”
“短期內,這對我的生活沒造成什么影響。”紫金山小區的業主石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在一年前買下這套二手房時,土地已經到期了。當時他也有顧慮,不過后來有人跟他說不影響買賣和貸款,就買下了這套房子。他說,自己找的房屋中介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和普通的房屋買賣沒有什么差別。
交易抵押需寫“到期”知情書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1990年5月19日國務院發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對土地使用權的最高年限作出規定。
青島市一房地產行業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青島作為我國最早的14個經濟開發區之一,在上個世紀80年代即開始了對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先行先試,在當時,國有土地使用年限尚未出臺明確規定,于是出現了20年土地使用權的情況。
5年前,黃島國土資源分局負責人與網民在線交流的時候表示,物權法中未對土地使用權續期應有償還是無償做進一步說明,且國家也尚未出臺相應的實施細則作為登記的參考依據,造成了“撞限”小區目前的“困局”。當時,黃島國土資源分局已就該類問題請示上級部門,希望能盡快尋求到妥善的解決方案,待上級部門明確辦理意見后,將抓緊時間為用戶辦理延期手續。
昨日下午,青島市黃島區不動產登記中心一位工作人員介紹,確實阿里山小區有出現土地使用權到期的情況,但因為遵循以前的《土地法》,目前還沒有相關政策處理這一問題。“當時的《土地法》寫著土地到期就要續,但怎么續,錢給哪個部門,按什么比例續,都沒有細則。”該名工作人員稱,阿里山小區是住宅小區,目前小區內房子的交易和抵押都沒有問題,只需在交易和做抵押時,寫一份知道土地到期的知情書。
該工作人員表示,因為沒有具體的條文指出具體應該怎么續期,目前阿里山小區的問題只能擱置,小區房屋像其他正常房屋一樣買、賣、抵押不受影響。
追訪
深圳80平米補交4萬使用期增20年
據深圳當地媒體報道,日前,深圳市規土委第一直屬管理局收到了福田區長城大廈6棟一套80.6平方米業主的一份關于補交地價延期的申請。相關資料顯示,該房產用途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從1985年5月28日起至2035年5月27日止。
報道稱,該業主已于今年3月9日付清上述房地產延續土地使用年限的地價款44940元,經過規土委第一直屬管理局批準,該房地產的土地使用年期延至70年,即從1985年5月28日起至2055年5月27日止,性質仍為市場商品房,其他要求按《房地產證》登記不變。業主可以據批復向市不動產權登記部門完善產權登記手續。
昨日下午,深圳市規土委就此事回應新京報記者稱,深圳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制度的先試先行者,于1982年出臺了《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首次規定通過行政劃撥方式供應經營性用地,并且規定了相應用途的土地使用年期,如工業用地30年,商業用地20年,商品住宅用地50年等。這與國家規定的行政劃撥“無償無限期”不同,這也是深圳市目前已經到期土地續期的主要原因。
規土委稱,1988年,《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出臺實施,條例明確土地使用年限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但不得超過50年。1994年出臺《深圳經濟特區土地使用權出讓條例》,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最高使用年限為50年。直到1995年9月15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修改了《深圳經濟特區土地使用權出讓條例》第十一條,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最高使用年限為七十年,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按國家規定執行。
深圳市規土委方面介紹,就深圳市最早一批通過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20年使用權的經營性用地日前陸續到期的情況,2004年4月23日,《深圳市到期房地產續期若干規定》發布施行,并明確上述用地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按有償使用土地的原則延長土地使用年期,其中一種延長方式就是補交地價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在國家規定的最長土地使用年期減去已使用年期的剩余年期范圍內約定年期內,補交地價數額為相應用途公告基準地價的35%。
此外,1996年深圳市政府依據市人大決定,1995年9月18日前與深圳市規劃和國土局已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可以不用補交地價自動予以順延,9月18日以后簽訂合同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何續期、是否需要交納地價等問題,深圳市正在研究制定相關政策。
克拉瑪依商用房產權到期需補費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此前,克拉瑪依和太原等地也就土地使用權到期作出了部分說明。
據克拉瑪依日報報道,去年下半年,克拉瑪依市國土資源局開展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到期情況清查,截至當月底,當地共有二十余宗商業用地使用權已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