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經過修訂的《建筑基準法》規定,高層建筑必須能夠抵御里氏7級以上的強烈地震。此后,日本又四次修改《建筑基準法》,將建筑物的抗震標準一再提高,其中商務樓要求能夠抵御8級地震不倒,使用期限超過100年。根據計劃,90%的住宅建筑在2015年已達到這一標準。
事實上,政府在抗震方面的作為并不僅僅是修改法律的“馬后炮”而已。就此次地震后的表現來看,國家機關的反應速度相比日本之前幾次地震要迅速得多。
除了制定法律與加強應急,無法坐視本國企業陷入“地震后遺癥”的日本政府還承諾,將對受九州地區一系列地震影響的公司提供援助。本周一,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表示,如有需要,政府將調用3500億日元的儲備基金向受災公司給予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