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在不到一個月時間內兩次降息,其頻率之快實在出乎大多數研究機構的預料。看這幾天的各類評論,大家似乎普遍傾向于認為這是因為當前經濟形勢不樂觀的緣故,中央政府為了實現穩增長而采取了果斷措施。但筆者認為,除了國內外經濟形勢不樂觀的因素外,如此頻繁地采用利率工具,更是政府在當前國內經濟環境下權衡各種政策工具利弊之后的選擇結果,這種選擇結果背后所體現出的經濟決策思路,很可能預示著未來一段時間政府為了應對經濟減速的空前壓力、實現保增長目標,將進一步采用利率和流動性寬松等貨幣政策工具。
今年二季度以來,中國經濟減速壓力日益凸顯,一方面CPI增速在不斷走低,6月CPI增幅已快速降至2.2%、創出29個月以來的新低;另一方面,6月官方制造業采購經理指數(PMI)為52,也創出最近兩年的新低。種種跡象表明,為了確保全年的經濟增長目標,政府不得不采取必要的政策舉措以對沖經濟下行壓力。
由于經濟的增長意味著總需求的增長,而總需求又為內部需求與外部需求之和,其中內部需求為居民消費、私人投資與政府支出之和,外部需求為凈出口,即出口減進口之差。所以,政府要想實現總需求的“穩增長”,就必然需要通過拉動上述總需求構成中的部分或者全部組成部分,而當前國內經濟現狀決定了可供選擇的政策著力點并不多。
首先,從外部需求來看,一方面中國出口需求在今年由于受到歐美仍然陷于金融危機以及各自國內經濟政策轉向重振本國實體經濟的影響而出現增速下滑;另一方面政府原有的“重出口、輕內需”發展模式和與之相對應的將國民財富以外匯儲備形式儲藏起來的經濟方式,現在不僅面臨著美國通過美元貶值轉嫁其國內債務危機的嚴重威脅,而且使得內部需求長期無法得到合理滿足,因此擴大進口已成為中國未來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進口和出口兩者的一增一減,就意味著今年僅依靠外部需求拉動中國經濟,難以實現穩增長目標。對此可為例證的是,今年1至5月我國銀行系統代客結售匯的累積凈額僅為330億美元,再清楚不過地表明我國出口較進口的差額明顯小于以往,外部需求對國內經濟增長貢獻極為有限。
其次,從內部需求的政府支出來看,盡管政府已經明確在2012年將采用積極財政政策來實現經濟的穩定增長,但由于2008年4萬億財政刺激政策之后,社會各方都發現中國經濟結構失衡的問題在集中性短期式大規模財政刺激政策下變得更為突出了。因此,為了防止類似的問題再次發生,政府目前不會考慮再次推出類似“4萬億”式的財政刺激政策。取而代之的是,政府會采用例如加快保障房建設、汽車補貼政策、家電節能補貼政策等較為溫和且有利于經濟結構優化的財政支出和補貼政策。但由于這些政策要么因地方財政實力的制約而總體規模受限,要么受自身產業鏈較短的影響而對經濟總體拉動作用較小,這又使得目前政府支出也不足以支撐起今年穩增長的重任。
在上述所列的經濟現狀的制約下,政府眼下只能將拉動經濟實現穩增長目標的突破口放在內需中的居民消費和私人投資上。而對當前的居民消費來說,住房需求是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同時因其產業鏈長、對私人投資也具有重要影響,所以房地產市場狀況對我國居民消費和私人投資具有重要影響;但考慮到當前高房價頑癥對經濟、社會的危害,政府對國內房地產市場的嚴厲調控在未來勢必仍將持續。近日溫總理就強調“絕不能讓房價反彈”。這樣,可以預計,在當前政府所采用的“限購”、“限貸”等調控措施下,房地產市場在今年總體仍將處于價格受限、成交量有所復蘇的穩定狀態,對內部需求中的居民消費和私人投資拉動作用會明顯弱于上次“4萬億”時期。
那么,在排除了以上可能的外部需求、政府投資以及居民消費和私人投資中的房地產因素等各種可能的穩增長政策渠道之后,當下政府最具有可操作性并且能有效作用于居民消費和私人投資、進而有效刺激總需求的政策工具,便集中在了利率和流動性寬松(如降低存款準備金率、央行逆回購操作)等貨幣政策工具上。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目前實體經濟的資金需求面臨著資金成本過高(即利率水平過高)和資金供應不足(即銀行體系受制于存貸比要求、信貸總量控制和出于回避風險考慮而惜貸)兩個難題,只有同時從降低資金成本(即調低市場利率)和流動性寬松政策兩方面著手,方能有效滿足實體經濟的資金需求,進而可能對以居民消費和私人投資為代表的實體經濟產生刺激作用。
而央行此次在不足一個月的時間內第二次降息,很可能也就在于政府在權衡了各種應對經濟減速壓力、實現穩增長目標的可能政策工具及其利弊之后,以利率和流動性寬松等貨幣工具作為當前以及下半年可以著力的政策工具的調控思路的最終確立。循此思路,我們不妨進一步預測,為實現穩增長的年度經濟目標,未來外貿進出口將力求保持穩定,政府支出規模總體上將只會保持在較去年有所提高的水平上,國家對房地產市場以“限購”和“限貸”為核心的嚴厲調控政策不會放松,而進一步通過降低資金成本(即調低市場利率)和放松流動性(如降低存款準備金率、央行逆回購操作)的貨幣政策刺激居民消費和私人投資,將成為政府下半年的首選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