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實習記者 蔡家欣 任芳言 記者 陳少遠)首次出現在中國官方文件中的就近入學“租購同權”概念近日引發輿論熱議。此前在廣州各區入學政策中實際作出區分的“地段生”和“統籌生”未來將怎么入學,將成為檢驗廣州“租購同權”能否從紙面落地的關鍵。
7月17日,《廣州市加快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印發,其中稱“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對于這一新政,叫好聲與質疑聲均紛至沓來。
支持者認為,此舉意味著通過租房也可以就讀優質學校,“學區房將成為歷史”。包括北京、廣州在內的中國一線城市,因房產與子女受教育權捆綁,熱門學區房價常年畸高。
疑聲則指出,在實際操作中,“租購很難實現同權”,大城市的優質學位競爭激烈,多進行順序排位,向擁有自有房產者傾斜。
財新記者梳理,目前在廣州各區的入學政策中,適齡兒童的入學方式分為“對口”和“統籌”兩種,前者大多針對自有房產者子女,其可進入對口小學就讀;而后者覆蓋的人群為租戶子女、實行積分入學者等人群,進入的小學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方案》對于“租購同權”的入學方式尚無明確界定,僅規定“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就讀”。
所謂的“同權”,是指承租人子女也享有“對口”入學權力,還是仍作“統籌”安排,尚待廣州進一步明晰。關于具體細則,上述《方案》稱,將由廣州市教育局牽頭,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此外,上述《方案》還明確指出,享有租購同權的人群被限定為“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符合市及所在區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并要求“其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
對此,上海易居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此前在接受財新網采訪,對這一新政分析時稱,“(政策)力度偏小、門檻太高,真正能享受到的人極少”——在他看來,本地人多數人有產權房,外地人極少數人才能持有人才綠卡,而通過積分入學的,是原來就有的制度安排。
新政或在熱門學區梗阻
在中原地產分析師張大偉看來,廣州此輪租購同權政策“并無新意”。他指出,此前在廣州,在學區學位有余量的前提下,租戶也是可以上學的。
近年來,廣州各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均按照“人戶一致”的原則進行學位分配。“人戶一致”指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證明地址一致。
然而,在分位分配過程中,自有房產和租房者存在“不同權”現象。據財新記者梳理,針對有房者和租房者的入學資格,廣州各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意見均做出差異表述。
以越秀區為例,在“人戶一致”的原則指導下,對于自有房產住戶,包括完全房產住戶、不完全房產住房、隨祖輩居住戶,只要滿足一定的居住年限,以及學位未被占用,便可享有“被對口小學接收”的優先權。
但是具體到租私人房屋或非本單位房的租戶子女,往往只能按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學位。也即只有在相應地段的對口學校接收完具有優先入學的小孩后,在有富余學位的情況下,租戶子女才有可能進入相應地段的對口學校,否則只能被安排在3公里范圍內的其他學校。
值得注意的是,越秀區此前曾有規定,對于租住房管局房或公租房的租戶子女,滿足“人戶一致”等條件,可安排對口入學。但據《新快報》報道,有一戶口掛靠在廣州一事業單位,租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租戶子女,因“只能算地段的統籌生”“咬牙在越秀區買了一個帶省一級學位的二手房”。
對此,上海交通大學經濟學院特聘教授陸銘在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也提出擔憂,“租購同權”具體落實時可能會涉及排序,“(如果)買房優先,租房靠后,也是同權的一種說法”。
事實上,廣州由于各區教育資源不均衡,長期存在熱門學區學位緊張,供應不足等問題。
目前廣州市的教育資源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區,據廣州教育局公開數據,廣州市12個區共有99所省一級小學,其中天河、越秀、荔灣和海珠四個區就有49所,超過一半。
優質教育資源的集中,使得家長們紛紛購入學區房,以獲取優質學位。財新記者梳理媒體報道發現,越秀區名校署前路小學地段一些老樓,不到10平米的單間,廚廁均為公用,卻能賣到3萬至4萬元/平米。中原地產數據顯示,越秀區每年交易的二手房中,30平米以下的占20%,50平米以下的約占50%,每年越秀區都有近200套30平米以下的住宅交易。
這也使得本來學位就不寬裕的名校變得更加“一位難求”。據《廣州日報》報道,2013年廣州教育強區天河、越秀區部分學校均因學位緊張,被迫實行“零擇校”,“零借讀”政策。以越秀區為例,小學地段生增加了1700余人,一些名校不得不擴招,如培正小學擴招一個班;而像署前路小學、朝天小學這些名校基本已無法接納借讀生。
針對實際中存在的優質學位資源緊張,以及學位分配先后順序原則,張大偉表示,如果租戶所處的地段是學區房,那么其“上優質學校的可能性并不存在”。他認為,若租賃與有產權同權,會導致學區房“租賃需求爆發”,而目前廣州的教育資源不可能滿足這種需求。
充足的教育公共服務資源配套是關鍵
陸銘對“租購同權”這一概念持肯定態度,“租售同權是世界范圍內較普遍的做法”。他認為,若“學校布局相對合理和充分”,“對學校質量沒有特別要求”,這種做法“也是一種進步”。
對于覆蓋人群,“租購同權”新政在非熱門學區的學位分配中,或將有利于這部分人群成為相應地段對口學校的“地段生”,而不再只是以“統籌生”的身份獲得學位,從而進一步保障其就近入學權。
陸銘認為,借由此路徑可讓承擔的起房租但承擔不起房價的人享受教育資源,“有利于居民對居住地進行自由選擇”。
同策咨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則在公開撰文中表示,充足的教育公共服務資源配套是同權實現的條件之一,“如果配套資源跟上不”,那么“很難做到實際上的公平”。
未來廣州如何布局教育資源尤為關鍵。在2016年發布的《廣州市中小學校基礎教育設施三年提升計劃(2016-2018年)》中,廣州提出目標,到2018年廣州市政府主導建設88所公辦學校,新增約10萬個學位。
其中,非熱門學區城區南沙、番禺、白云、花都、增城等區域的新增學校數量大;番禺、黃埔、南沙等地涉及多所名校改擴建。規劃顯示,廣州希望將優質教育資源將從中心城區向新區輻射,一是名校資源向新區輻射,另一方面則是新區大量建設學校。
租購同權,積分入學政策要改嗎?
為了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目前包括深圳、杭州、廣州等中國城市均實行“積分入學”——以積分排名的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子女入讀公辦學校。
自2010年起,廣州各區陸續實行積分入學辦法,到2017年該市11區已全面實現積分入學。計劃生育、居住年限、繳納社保、穩定住所等都被列入積分項目。
但跟據財新記者梳理,在番禺、越秀、花都擁有自有產權房將可以獲得額外加分。例如申請人在越秀區有全額房產可以積5分;番愚更甚,在番禺區擁有自有房產可獲得25分,而符合條件的租賃房只能積5分,也即在同等條件下,租房與購房之間上限相差高達20分。
在目前的積分入學辦法中,租購尚未實現同權。這一結果帶來的直接影響就是,分差較大使得租房人群在入學排名中不具優勢,可能因為學位不足無法入讀目標學校。
對于廣州的外地流動人口,積分入學“門檻高”。以廣州各區積分入學情況來看,每年滿足積分入學的人數遠不足以填滿放出的學位。2016年黃埔區公辦小學和初中積分入學學位數分別是940個和800個,最終只有1219人被錄取,剩余學位521個。
對此,多位學者在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表示,“租購同權”仍“涉及到許多細節問題”,需要進一步的細則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