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監管風暴已經橫掃金融市場,保險行業也不例外,尤其是在險資大舉“掃貨”處于風口浪尖之際,此舉更是引發市場關注。
據財新、證券時報等媒體報道,保監會即將啟動新一輪“兩兩”專項檢查(兩個加強、兩個遏制),今年將緊盯違法違規高發、頻發的薄弱環節,以及新業態、新產品等容易產生監管空白和監管套利的可能缺失環節,完善制度機制,把防范風險的水平提高到更高層次。
這份向保險機構下發的《中國保監會關于開展保險機構“兩個加強、兩個遏制”回頭看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險機構聚焦10個方面風險開展工作。
史無前例
財新提到,此次保監會對保險機構自查和監管部門檢查的要求比以往更加具體,“回頭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幾乎涵蓋了保監系統的所有部門。其還援引業內人士表示,這次要求自查的規定之細致之全面,是史無前例的,尤其是保監會還提出,倘若自查不合格,保監會將進駐保險機構幫助公司一起查,并且要暫停新業務。
根據華泰人壽旗下微信公眾號披露的通知文件,這十方面的風險自查工作第一點便是公司治理風險,要求重點檢查公司治理合規性(公司治理規范性、關聯交易合規性、股權結構真實性),以及股東虛假出資問題。
其次是關于產品風險,重點檢查人身險公司產品開發管理流程、制度執行情況,以及產品監管制度執行情況。
在資金運用上,重點檢查重大項目投資決策的合規性,股票、股權和不動產等投資業務內控的有效性,通道類業務的規范性,以及海外并購風險。
另外還包括償付能力風險,資產負債錯配風險、流動性風險及利差損風險,跨市場、跨區域、跨行業傳遞的風險,群體性事件風險和聲譽風險等方面。
實際上,據華爾街見聞查閱,這十個方面的問題,7月下旬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十三五”保險業發展與監管專題培訓班上的講話中就做過重點闡釋,他當時強調:
公司治理風險方面,清理保險機構股權結構,厘清關聯企業關系,不留空白和盲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對保險機構股權變動、重大投資和關聯交易等信息披露做出強制性規定,充分發揮公眾監督和市場機制約束作用。
產品風險方面,一是保險創新要守住風險的底線。二是要防范產品定價風險。三是要防止產品結構畸形的風險。對產品風險要高度重視,不斷提高精算技術、產品設計和定價能力,優化業務結構,從源頭上控制和化解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