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鉅盛華和九個資產管理計劃未提示舉牌導致的股票鎖定風險,可能導致優先級委托人受損
結構化的資管計劃之預警、補倉、平倉機制的運作程序均建立在持倉股票具有流動性可以隨時賣出的基礎上。九個資管計劃存續期為24-36個月,杠桿比例1:2;除2個資管計劃(75億資金)將于2018年12月到期外,其余7個資管計劃均于2017年11-12月到期。目前六個資管計劃已經出現浮虧,一個資管計劃已接近平倉線。根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九個資管計劃到期后均需清盤,即使有新的資管計劃接盤,杠桿也必須從1:2降至1:1,鉅盛華及其所謂一致行動人面臨降巨額資金缺口。同時,鉅盛華及其所謂一致行動人每增持一筆萬科股票,九個資管劃持有的萬科A股均需相應延長鎖定12個月。九個資管計劃可能會面臨到期后,萬科股票仍處于鎖定期,無法出售變現的巨大風險。此外,鑒于股權之爭,多家投行已下調萬科A的目標價。如果萬科A股股價達到各個資管計劃的預警線和平倉線,在萬科A股處于鎖定無法出售的情況下,資產管理人難以實現強制減倉、平倉止損,優先級理財資金份額持有人將蒙受重大風險。
對此,本公司提請監管機構核查以下問題:
1.在萬科A股中小股東流通盤面較小的情況下,鉅盛華明顯具有資金優勢、持股優勢和信息優勢,極易利用其掌握的多個賬戶形成并實施市場操縱。需核查鉅盛華增持萬科股份過程中連續交易、約定交易、尾市交易等證券市場操縱行為。特別是核查2016年7月5日14點45分起,出現大量9999手和10000手買單申報的IP地址,以及14點51分23組8787手的賣單申報的IP地址。如果來自鉅盛華及其一致行動人,該行為違反12個月不得出售的承諾;如果來自其他機構或個人,需要調查其意圖,是否與鉅盛華存在一致行動關系。
2.核查九個資管計劃之管理人和優先級委托人是否事前知悉此次投資的萬科A股股票將被鎖定12個月以上,存在無法減倉平倉導致優先級委托人受損的風險;是否就此取得了全體委托人的同意。
綜上,公司懇請監管部門核查以上問題并回復公司。公司作為萬科工會向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起訴鉅盛華及其一致行動人在舉牌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的利害相關第三人,有義務將以上資料在訴訟時提交給法院。公司將依照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