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回百轉中,一個思路浮了上來,讓我眼前一亮:華潤說預案不好,我們若贊成,否決了預案,重組即宣告失敗,等于是剝奪了大多數股東參與意見的權利,等于是讓華潤這個只持有百分之十幾的大股東代百分之百的股東做了決定。我們投票支持預案通過,其實并沒有真正代廣大股東做什么決定,而是在其后提交股東大會時讓他們自己決定。我們的贊成票只是為廣大公眾股東爭取到了發言和表決權,防止了個別大股東利用在董事會的優勢綁架公司決定,而這正是獨立董事真正的功能職責和作用所在。想到這里,我這票怎么投已經不言自明。我不禁覺得自己之前的疑慮和煎熬是太傻了。
萬科的4名獨立董事,3名投了贊成票,1名在外人難以體會到的巨大壓力下實際上也支持了多數獨立董事意見,等于投了贊成票,為公眾股東爭取了自己決定的機會和權利。至于最后股東大會上股東們自己怎么決定,無論結果如何,即使預案被否決也是全體股東自己意志的表達,獨立董事的贊成投票仍然有價值。因為股東有權自己決定與無權被別人決定命運是根本不同的。這就是現代市場經濟的規則和程序正義。況且獨立董事的投票和發聲已經迫使華潤乃至也許寶能不斷披露自己的真實意圖,從而避免了重組預案被否、股票復牌時,投資者毫不知情的盲目應對和受人擺布。因此有人開玩笑說“這屆獨立董事不行”,而我則真誠地愿意為他們每一個人包括張利平先生點贊。因為他用完全合法合規和寧可個人受難的方式,在巨大利益脅迫下表達了他不想否定重組預案的真實意愿。這也是另一種形式的勇敢和不屈。中國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如果都像這樣履職,中國證券市場就真有希望了。
時至行文的最后一刻,聽說尚未提議人選進入董事會的寶能,基于自己的利益盤算決定公開出手,并嚴厲指控為他們爭取到對重組預案發言和表決權的獨立董事,稱“獨立董事喪失獨立性,未能誠信履職”。對此,我們也無怨無悔。
所以當時投完票,我長出了一口氣,精神大爽,趕緊去補上當天的乒乓球訓練。我那時完全沒有想到這場投票背后還有我未知的大量隱情,乃至我自己很快也被拖入漩渦,而且這后續的劇情跌宕起伏,還進一步揭示了更多和更深刻的制度拷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