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國家相關部門出臺《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他所在的銀行曾考慮試點以房養老業務,但通過初步調研,發現銀行以房養老存在房地產估值、利率確定、人的壽命測算等諸多操作難點,最終只能擱置這項業務試點。
在陳文看來,銀行的以房養老業務,本質上屬于“住房反向抵押貸款”,即老年人將房子抵押給銀行等金融機構,按月從金融機構領取現金養老。在老人去世后,銀行機構有權將房屋出售、出租或拍賣,用以收回貸款。不過,看似簡單的業務模式,卻存在著70年房屋產權如何續期、遺產稅房產稅如何計算、房產貶值如何規避等未知操作隱患,這是導致銀行以房養老業務發展一直步履蹣跚的主要原因。
中國正邁入老齡化社會,陳文所在的銀行去年一度討論重啟以房養老業務,但通過內部論證,他們發現此前存在的業務操作難點依然沒能解決,不得不再度擱置這項業務。
“事實上,銀行要推行以房養老業務,不僅僅需要銀行內部的業務創新,還需要相關部門協調出臺具體的以房養老操作指引,讓這項業務變得具有可操作性。”陳文直言。
操作難點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中信銀行等少數銀行已經陸續試水以房養老業務。
“據說這些銀行業務發展至今,實際業務規模并不高?!标愇闹毖?。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以房養老業務準入門檻較高,比如有些銀行明確規定,抵押房屋必須是老人或其贍養人的第二套房子;此外,以房養老按揭貸款的貸款期限盡管能拉長至10年,但貸款用途必須用于養老。
至于貸款額度,通常由銀行根據房子評估價值的60%-70%設定,且有些銀行還規定每月實際支付的養老金額不超過兩萬元。
另一方面,銀行以房養老業務拓展還存在不少操作難點。首先,銀行除了需要考量抵押房屋的貶值風險,還有中國房屋產權續期問題,具體而言,目前國內房屋產權存續期基本是70年,一旦到期如何處理,需要相關部門出臺操作指引;其次,國內尚未出臺相關房產稅或遺產稅,銀行不得不謹慎評估房產的潛在額外稅收成本。
“有銀行曾打算找保險公司合作,推出一款房屋貶值保障保險,通過保險賠償化解部分房屋因使用權到期或額外稅負所引發的貶值風險。但這項提議最終不了了之?!币患毅y行零售業務部門主管告訴記者。
在業內人士看來,銀行以房養老業務的某些操作環節,比起保監會發布的《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更加嚴苛。比如《指導意見》規定老年人可按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但多數銀行以房養老業務鑒于風險控制考量,通常會設定一個最長貸款期限。這也導致不少老年人心存顧慮——若子女無法按時償還貸款,銀行就將沒收房子,他們就無法將房子作為遺產留給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