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總理在座談會上明確指出,全面推進營改增,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的“重頭戲”。
于是各個行業強打精神,期待這后續,畢竟,產業轉型和“營改增”掛鉤,各行各業大佬們相比為爭上游,甘心流汗流血吧。
在今天之前,建筑行業的各大佬們也翹首以盼了好久,行業協會也在年初引發了《關于做好建筑業企業內部營改增準備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為建筑企業梳理了營改增準備工作的重點。
將一切工作準備在前,以全力迎接建筑行業“營改增”。
不負眾望,2月22日,我們終于看到了期盼已久的關于“營改增”的正式文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做好建筑業營改增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準備工作的通知》,明確建筑業的增值稅稅率擬為11%。
粘貼全文是必須的,下面各位就大大方方地、最好一字不漏地看完全文。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營改增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準備工作的通知
建辦標[2016]4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適應建筑業營改增的需要,我部組織開展了建筑業營改增對工程造價及計價依據影響的專題研究,并請部分省市進行了測試,形成了工程造價構成各項費用調整和稅金計算方法,現就工程計價依據調整準備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為保證營改增后工程計價依據的順利調整,各地區、各部門應重新確定稅金的計算方法,做好工程計價定額、價格信息等計價依據調整的準備工作。
二、按照前期研究和測試的成果,工程造價可按以下公式計算:工程造價=稅前工程造價×(1+11%)。其中,11%為建筑業擬征增值稅稅率,稅前工程造價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和規費之和,各費用項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稅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價格計算,相應計價依據按上述方法調整。
三、有關地區和部門可根據計價依據管理的實際情況,采取滿足增值稅下工程計價要求的其他調整方法。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強領導,采取措施,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計價依據的調整準備,在調整準備工作中的有關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標準定額司。
聯系人:程文錦 010-58933231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6年2月19日
下面,普及一下關于“營改增”的幾個小知識。
首先,什么是建筑行業“營改增”?
營改增,全稱是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也就國家打算在“十二五”期間,將營業稅這一稅種基本取消,本來在營業稅征收范圍的行業,全都轉為增值稅。
稅務局分為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國稅局主要征收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稅局主要征收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營業稅被取消了,增值稅改革之后,原本交營業稅的建筑行業,也需要交納“增值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