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價格調整將會加速暴露房地產領域信貸風險,給金融機構帶來不良資產的沖擊。加上存款向互聯網金融轉移、影子銀行體系的競爭與替代、利率市場化壓縮利差空間、交叉性金融業務快速發展等的沖擊,將加速金融機構的經營轉型,逐步拋棄依靠房地產抵押為主的信貸方式,加快開發符合科技創新、文化創意、網絡經營、居民消費等發展方向的金融產品,有利支持經濟發展轉軌。
3.物價結構將合理調整
房地產是一切經濟活動的基本載體,房地產價格高企勢必增加經濟活動的成本,進而導致社會價格水平的總體上漲。根據美國經驗,房地產租金每上漲1%,社會物價總水平上漲幅度約為0.25%。我國房價向租金、物價傳導不像發達國家那樣順暢,但是對經濟運作機制的影響完全相同。
經過十余年的快速上漲,我國房價水平已經遠遠超過經濟發展階段的適應水平,為維持房價的持續上漲,據經濟學家郎咸平估計,大約33萬億產業資金流入房地產行業,客觀上造成了其他行業特別是制造業走向蕭條。房價合理調整將有利于形成合理的物價結構,降低經濟活動的整體成本,促進社會經濟的和諧發展。
4.居民消費等內生性增長動力將得到有效培育
毋庸置疑,在一定的發展階段,國民經濟發展需要房地產行業的繁榮和支撐,但是在經濟發展繼續轉軌階段,房地產則必須退出引領經濟發展的歷史舞臺,將經濟發展的動力交給創業創新和居民消費。在房價高企的情況下,居民財富過多地被高房價所消耗和占據,居民消費等內需難以快速釋放,經濟的內生動力往往不足,而只能依靠財政投資拉動經濟增長。房價合理調整將釋放相當一部分居民財富,是居民消費、創業創新等擁有財富的支持。
可以知道,這次房價調整是經濟轉軌的必須和必然,那么在政策層面如何作為呢?其實這個問題在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報告中已經給出了清晰地回答: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發揮好政府的作用。具體對房地產而言,可以落實以下五個方面的政策建議:
1.尊重供求關系自主調整,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總體思路,體現出政府在經濟領域以市場化為導向的改革方向,針對房地產領域,會議并未提及“調控”二字,類似“高房價問題”等提法也再未出現。種種跡象表明,新一屆政府將著力建設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長效機制,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逐漸淡出行政性調控。
針對當前房地產形勢,建議不要出臺過于激進的短期干預政策,而是充分尊重市場機制的選擇,發揮經濟變量的作用。長期內逐步理順房地產制度體系,穩定增加商品住房供應,大力發展二手房市場和住房租賃市場,推進住房供應主體多元化,滿足市場多樣化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