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政策匯總
發改投資〔2014〕2724號
2014年12月2日,國家發改委《關于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并隨文下發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通用合同指南》。
2014
財金〔2014〕113號文: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的通知》(2014-11-29),以規范項目識別、準備、采購、執行、移交各環節操作流程;
財金〔2014〕112號:財政部《關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范項目實施有關問題的通知》(2014-11-30),并發布了第一批30個PPP示范項目名單;
財金〔2014〕156號:財政部《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12-30),制定下發《PPP項目合同指南(試行)》,加強對PPP合同的起草、談判、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直至失效的全過程管理。
2015
1月19日,國家發改委公布了關于《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財政部也公布了《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發布了PPP項目合同指南。
3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開發銀行發布《關于推進開發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工作的通知》,對社會資本開出了更優厚的條件,其中包括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貸款利率可適當優惠等。
4月25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交通部、住建部、水利部、中國人民銀行等聯合印發了《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將“轉變政府職能,強化政府與社會資本的協商合作”作為特許經營實施的四項原則之一。并強調“行政區劃的調整、政府的換屆、部門調整和負責人的變更都不得影響特許經營協議的履行”。
5月5日,國務院轉發了文化部、財政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體育總局等《關于做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意見》,要求努力營造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良好環境,積極有序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并下發了《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性目錄》,成為公共文化服務領域推進PPP模式的首個指導性文件。
6月25日,財政部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示范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加快推進PPP項目的實施和政策保障機制,并安排上報第二批PPP示范項目。
7月2日,國家發改委印發了關于切實做好《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貫徹落實《辦法》的重要意義和重點任務。
7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銀監會、國家鐵路局等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鼓勵和擴大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鐵路的實施意見》,指出吸引社會資本進入是深化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快鐵路建設的重要舉措。
9月25日,財政部下發《關于公布第二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范項目的通知》,發布了第二批PPP示范項目名單,共206個,總投資金額6,589億元。
此次公布的第二批PPP項目仍以公路、軌交等基礎設施,以及養老院、醫療設施、污水處理、教育設施、城市管廊等公用設施為主。其中,河南省PPP示范項目達41個,數量排在第一位,占比達到20%;其次是云南省,PPP示范項目為18個,排在第二位,占比為8.7%。
12月8日,財政部下發《關于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以獎代補政策的通知》,要求對中央財政PPP示范項目中的新建項目,財政部將在項目完成采購確定社會資本合作方后,按照項目投資規模給予一定獎勵。
其中,投資規模3億元以下的項目獎勵300萬元,3億元(含3億元)至10億元的項目獎勵500萬元,10億元以上(含10億元)的項目獎勵800萬元。獎勵資金由財政部門統籌用于項目全生命周期過程中的各項財政支出,主要包括項目前期費用補助、運營補貼等。
12月18日,財政部印發《PPP物有所值評價指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