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設
2016年,全國村鎮房屋竣工建筑面積10.6億平方米,其中住宅8.0億平方米,公共建筑1.1億平方米,生產性建筑1.5億平方米。2016年年末,全國村鎮實有房屋建筑面積383.0億平方米,其中住宅323.2億平方米,公共建筑24.0億平方米,生產性建筑35.8億平方米,分別占84.4%、6.3%、9.3%。
2016年年末,全國村鎮人均住宅建筑面積33.75平方米。其中,建制鎮建成區人均住宅建筑面積34.94平方米,鄉建成區人均住宅建筑面積31.23平方米,鎮鄉級特殊區域建成區人均住宅建筑面積37.24平方米,村莊人均住宅建筑面積33.56平方米。

公用設施建設
2016年年末,在建制鎮、鄉和鎮鄉級特殊區域建成區內,供水管道長度60.8萬公里,排水管道長度19.1萬公里,排水暗渠長度9.7萬公里,鋪裝道路長度44.3萬公里,鋪裝道路面積29.8億平方米,公共廁所15.2萬座。
2016年年末,建制鎮建成區用水普及率83.86%,人均日生活用水量99.01升,燃氣普及率49.52%,人均道路面積12.84平方米,排水管道暗渠密度6.28公里/平方公里,人均公園綠地面積2.46平方米。
2016年年末,鄉建成區用水普及率71.90%,人均日生活用水量85.33升,燃氣普及率22.00%,人均道路面積13.56平方米,排水管道暗渠密度4.52公里/平方公里,人均公園綠地面積1.11平方米。
2016年年末,鎮鄉級特殊區域建成區用水普及率91.52%,人均日生活用水量93.76升,燃氣普及率58.14%,人均道路面積15.42平方米,排水管道暗渠密度5.88公里/平方公里,人均公園綠地面積3.95平方米。
2016年年末,全國68.7%的行政村有集中供水,20%的行政村對生活污水進行了處理,65%的行政村對生活垃圾進行處理。
說明
[1]本公報中“城鄉建設統計”是指經國家統計局批準的《城市(縣城)和村鎮建設統計報表制度》中涉及的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統計,包括供水、節水、燃氣、集中供熱、軌道交通、道路橋梁、排水和污水處理、園林綠化、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和市容環境衛生,以及村鎮規劃和房屋建設等情況。
[2] 本公報中各項統計數據統計范圍的劃分規定:
城市(城區)包括:市本級(1)街道辦事處所轄地域;(2)城市公共設施、居住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等連接到的其他鎮(鄉)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獨立的工礦區、開發區、科研單位、大專院校等特殊區域。
縣城包括:(1)縣政府駐地的鎮、鄉(城關鎮)或街道辦事處地域;(2)縣城公共設施、居住設施等連接到的其他鎮(鄉)地域;(3)縣域內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獨立的工礦區、開發區、科研單位、大專院校等特殊區域。
村鎮包括:(1)城區(縣城)范圍外的建制鎮、鄉、以及具有鄉鎮政府職能的特殊區域(農場、林場、牧場、漁場、團場、工礦區等)的建成區;(2)全國的村莊。
本公報中各項統計數據均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省;其中,村鎮數據還未包括西藏自治區。
[3]本公報中城市、縣、建制鎮、鄉、村莊的年末實有數均來自民政部,人口數據來源于各地區公安部門,部分地區如北京、上海為統計部門常住人口數據。
[4] 本公報城市(城區)部分統計了656個城市和2個特殊區域。其中,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可克達拉市因新設城市,暫無數據資料;河北省白溝新城、陜西省楊凌區按城市統計。
[5]本公報中城區和縣城的市政公用設施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口徑為計劃總投資在5萬元以上的市政公用設施項目,不含住宅及其他方面的投資。
[6]本公報中除人均住宅建筑面積、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外,所有人均指標、普及率指標均以戶籍人口與暫住人口合計為分母計算。
[7] 本公報中軌道交通包括地鐵、輕軌、單軌、有軌和磁懸浮等5種類型。截至2016年底,在國務院已批復軌道交通建設規劃的43個城市中,除包頭、南通、紹興、洛陽、東莞等5個城市外,已經全部開始建設或建成軌道交通線路。未含在43個城市名單中的昆山市、溫州市、肇慶市3個城市的上海地鐵11號線北段昆山路段、溫州市域鐵路S1線和S2線、廣佛肇城際鐵路城區內線路也按城市軌道交通統計在內。
[8]本公報中所稱的縣包括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特區、林區。本公報中縣城部分統計了1526個縣,另有4個已經撤縣改區的縣和14個特殊區域也統計在內。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師團部駐地不再按縣城統計,作為鎮級特殊區域納入村鎮報表統計。
11個縣沒有數據,河北省邢臺縣、滄縣,山西省澤州縣,遼寧省撫順縣、盤山縣、鐵嶺縣、朝陽縣,河南省安陽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縣、和田縣等10個縣,因與所在城市市縣同城,縣城部分不含上述縣城數據,數據含在其所在城市中;福建省金門縣暫無數據資料。
江西省東鄉縣、廣西壯族自治區柳江縣和陜西省戶縣3個縣新改區,仍按縣城統計;湖南省望城縣已改區,因特殊原因,仍按縣城統計。
14個特殊區域包括河北省曹妃甸區,黑龍江省加格達奇區,江西省廬山風景區,湖南省南岳區、大通湖區、洪江區,海南省洋浦開發區,云南省昆明陽宗海風景名勝區、昆明倘甸產業園區和昆明轎子山旅游開發區,青海省海北州府西海鎮、茫崖行委、大柴旦行委、冷湖行委,寧夏回族自治區紅寺堡開發區。
[9]本公報中所稱的鄉包括鄉、民族鄉、蘇木、民族蘇木。村鎮部分除建制鎮和鄉外,還統計了行政級別相當于鎮鄉級的特殊區域。
統計建制鎮(鄉)和村莊與實有個數不一致,原因一是西藏140個鎮、545個鄉缺報;二是縣政府駐地的建制鎮(鄉)納入縣城統計范圍,不再重復統計;三是按統計范圍的劃分規定,部分位于城區(縣城)的建制鎮(鄉)納入城區(縣城)統計,不再重復統計;四是部分省(區、市)的個別鄉新改建制鎮或建制鎮新改街道,仍按原行政區劃統計。
[10]本公報中部分數據合計數或相對數由于單位取舍不同而產生的計算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