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家出臺鼓勵政策后,特色小鎮建設進入快速發展階段。但新華社記者在多地采訪發現,有些地方依靠政府部門打造“政績小鎮”;有些特色小鎮建設成為房地產商制造新庫存的新手段,“房地產化”明顯;還有些地方重“形”輕“魂”,特色小鎮特色不足。
專家提醒,對特色小鎮“不特”現象應提高警惕,謹防異化。必須遵循規律,有重點、有特色地發展,不能一哄而上。應該發揮市場主體作用,政府應做好支持和引導,不可大包大攬,更不可越俎代庖。
部分特色小鎮建設“走樣”
目前,特色小鎮建設,上至省級下至縣級,各地政府都在通過投資、補貼、獎勵等方式展開特色小鎮建設。但記者發現,一些特色小鎮在建設中,易受政績驅動,演變為“任務工程”。
——急于求成,易流于“任務工程”、“形象工程”。一些省份已創建出各自的特色小鎮名單,并下達具體任務,對未完成年度投資指標的特色小鎮采取“摘帽子”措施。有的地方,簡單運用行政命令,發布相關政策,規定特色小鎮建設的特定時間、數量以及規模。
各地出現一批基金小鎮、一批健康養老小鎮、一批機器人小鎮,有很大一部分是不具備產業基礎的“跟風”。
——盲目跟風,一堆“糊涂賬”。記者走訪西部部分特色小鎮時,當地政府負責人都表示,對于小鎮的發展很迷茫,現在只是請外包企業和高校做好了前期規劃。準備招商引資,如何配置相關產業鏈條仍未考慮清楚。
甘肅一干部說,有些地區把特色小鎮建設當作要“票子和帽子”的途徑。一些基層地方政府都為搶到特色小鎮的帽子興奮不已,認為來錢了。無論是鄉鎮政府還是企業,都有分一杯羹的想法。
——行政干預不當,阻礙市場主體發展。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部分地方政府在規劃建設特色小鎮時,易按照自己的主觀思維方式去創造市場,導致運營主體錯位,違背市場規律。有些政府或部門,盡管意識到“政府投資、招商引資”等傳統做法不適用特色小鎮,但“政府招商”的主體地位并沒有大的改觀,表現為招商企業領域分散、項目細碎化現象嚴重、核心產業不突出等現象,造成實質上的運營主體缺失。一些小鎮還在組建開發公司,而另一些小鎮盡管有名義上的市場化主體,但管理運營受政府影響仍然比較大。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總經濟師趙暉表示,浙江特色小鎮建設經驗揭示了小城鎮發展必須遵循規律,有重點、有特色地發展,不能一哄而上。應該發揮市場主體作用,政府應做好支持和引導,不可大包大攬,更不可越俎代庖。
“房地產化”傾向出現
記者走訪發現,建設特色小鎮正成為一些房地產企業新的“掘金點”。自國家三部委公布特色小鎮名單和發布相關政策后,不到半年時間內,已有多家房企發布了小鎮戰略。
但記者注意到,一些地區存在借特色小鎮之名行房地產開發之實的現象。在珠三角,某房地產企業借助“科技小鎮”概念推動產業地產,獲得地方政府大量土地資源支持;在長三角,一家房地產企業打算在大城市周邊打造標準化的“農業小鎮”:兩平方公里農業區配套一平方公里建筑區,計劃承載3萬人。
國家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理事長、首席經濟學家李鐵認為,特色小鎮的發展一旦引入房地產,就會拉高土地成本,特色產業則難以實現發展,最后會演變為房地產一業獨大,并帶來大量的小鎮庫存。
國家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副司長陳亞軍表示,特色小鎮受一些房企的追捧,主要是因為解決了拿地貴的問題,特色小鎮的占地面積往往要十幾平方公里,以特色小鎮名義向政府拿地成本相對較低,但這和特色小鎮建設的初衷是相背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