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走出去”政策
國務院文中在“走出去”的政策中還有一些提法,比如“引導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向項目融資、設計咨詢、后續運營維護管理等高附加值的領域有序拓展;與大部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推進建設領域執業資格國際互認;積極開展中外標準對比研究,適應國際通行的標準內容結構、要素指標和相關術語,縮小中國標準與國外先進標準的技術差距?!钡?。要開展國際工程承包,要“走出去”,需要全面與國際技術標準、建設模式以及管理體制接軌。而國際上,無論是市場發達與否的國家和地區,多不存在企業資質,而是實行注冊師執業資格制度,依靠招投標資格預審機制、不正當競爭制約機制、企業誠信服務機制、工程擔保、保險、索賠和風險防控機制、工程融資和授信機制等行之有效的市場保障機制,解決市場準入和規范市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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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
國辦發〔2017〕19號
二、深化建筑業簡政放權改革
(一)優化資質資格管理。進一步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減少不必要的資質認定。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對信用良好、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在其資質類別內放寬承攬業務范圍限制,同時,加快完善信用體系、工程擔保及個人執業資格等相關配套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明晰注冊執業人員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加大執業責任追究力度。有序發展個人執業事務所,推動建立個人執業保險制度。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實行“一站式”網上審批,進一步提高建筑領域行政審批效率。
(二)完善招標投標制度。加快修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縮小并嚴格界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范圍,放寬有關規模標準,防止工程建設項目實行招標“一刀切”。在民間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將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納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誠信的原則,規范招標投標行為。進一步簡化招標投標程序,盡快實現招標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推行網上異地評標。對依法通過競爭性談判或單一來源方式確定供應商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符合相應條件的應當頒發施工許可證。
三、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
(三)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裝配式建筑原則上應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政府投資工程應完善建設管理模式,帶頭推行工程總承包。加快完善工程總承包相關的招標投標、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制度規定。按照總承包負總責的原則,落實工程總承包單位在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責任。除以暫估價形式包括在工程總承包范圍內且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外,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直接發包總承包合同中涵蓋的其他專業業務。
(四)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投資咨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等企業采取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培育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制定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技術標準和合同范本。政府投資工程應帶頭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非政府投資工程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在民用建筑項目中,充分發揮建筑師的主導作用,鼓勵提供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八、加快建筑業企業“走出去”
(十八)加強中外標準銜接。積極開展中外標準對比研究,適應國際通行的標準內容結構、要素指標和相關術語,縮小中國標準與國外先進標準的技術差距。加大中國標準外文版翻譯和宣傳推廣力度,以“一帶一路”戰略為引領,優先在對外投資、技術輸出和援建工程項目中推廣應用。積極參加國際標準認證、交流等活動,開展工程技術標準的雙邊合作。到2025年,實現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全部有外文版。
(二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建筑業“走出去”相關主管部門間的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到2025年,與大部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簽訂雙邊工程建設合作備忘錄,同時爭取在雙邊自貿協定中納入相關內容,推進建設領域執業資格國際互認。綜合發揮各類金融工具的作用,重點支持對外經濟合作中建筑領域的重大戰略項目。借鑒國際通行的項目融資模式,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對建筑業“走出去”的金融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