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使用“全過程工程咨詢”這一新概念,與原來的提法相比變化比較大。
不過,這個“全過程”這個新詞好像有點“眼熟”:
第一個“眼熟”點:
2016年12月30日,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文件《關于推進工程建設全過程項目管理咨詢服務的指導意見》提出“全過程項目管理咨詢”,要“全面整合工程建設過程中所需的前期咨詢、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工程監理及其他相關咨詢服務業務,引導建設單位將全過程的項目管理咨詢服務委托給一家企業;開展全過程項目管理咨詢服務的企業應具備與所承擔工程規模相符的工程監理資質,以及相應的前期咨詢、招標代理、造價咨詢一項或多項資質。”這里沒有包括設計,但其他的業務只需要一個資質就可以。
第二個“眼熟”點:
今年初,發改委出臺《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其中提出,工程咨詢單位資格服務范圍包括以下七項內容:
(一)規劃咨詢:編制各類發展建設規劃;
(二)項目前期咨詢:編制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和資金申請報告等;
(三)評估咨詢:對上述(一)、(二)項內容以及初步設計等的評估咨詢,以及項目后評價、項目概預結決算審查等;
(四)工程設計;
(五)招標代理;
(六)工程(設備)監理;
(七)工程項目管理
對工程項目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組織實施進行管理。其中“投資咨詢、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全部在內,這是不是說明發改委一個工程咨詢資質就能搞定的事,為什么在住建部需要這么多資質類別?
國務院文件中提出“要鼓勵投資咨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等企業聯合經營”,這是幾個意思?
事實上是因為這些類型的業務在比如FIDIC條款、國際工程合同中統稱為“工程咨詢”,而在中國被人為地切割分段,賦予了不同的名稱,歸不同的部門管理。
此次鼓勵算是回歸其應有之意嗎?
但是如何“聯合經營”?
最簡單有效的方法就是取消擋在企業面前的人為障礙。條塊分割、人為割裂、設置重重門檻正是中國企業難以形成完整、全面的技術和管理能力,難以有國際競爭力的關鍵問題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