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建設部網站,有關“魯班獎”評選辦法的第一條,就是要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而通過上面一個個的案例來看,魯班工程的質量不過如此,簡直是辱沒了“魯班獎”! 都知道當代制造業以德國居首,提起中國制造(made in china),國人自己都沒有底氣,在建筑領域更是如此,響當當的魯班獎工程質量卻頻頻出現質量問題,含金量大打折扣叫人情何以堪!
2017年2月9日,中國建筑協會官網發布通知,對修訂版《魯班獎評選辦法》進行了發布。而依筆者來看這些修改對于魯班工程所暴漏出來的質量問題依然是無關痛癢。
新辦法有7處修改:
1、評選數量由“200項”增加到了“240項”。
2、工程質量由“經一年使用”修改為“一年以上”。
3、增加了第十五條“對于投資20億元以上的超大型建設工程,可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由各施工總承包單位共同申報”。
4、增加了“投資2億元以上的其他構筑物工程”評選資格。
5、增加了“2萬平方米以上的群體古建筑重建工程”評選資格。
6、不在特別要求DVD錄像,更改為影像資料。
7、對天然氣管道工程規模做了修改。
在當前建筑體量大幅增加的情況下,魯班獎增加獲獎數量無可厚非。然而對于大家極為關注的魯班獎獲獎工程出現質量問題后該如何處置,是否會設立魯班獎的回訪機制和撤銷機制等等問題,在相關條款卻依然沒有體現。
早在2012年底,網易新聞摘錄西安日報的文章,就曾引發過對魯班獎獲獎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該如何處理的思考。
質量是國之建設的“命門”,我們要對人民負責,要對歷史負責,魯班獎的規則制定者缺乏的是對濫竽充數者說不的決心和勇氣,而作為評審方,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更應制定科學合理的評選辦法,嚴格執行評審制度,切實遵守評審紀律,把一切假冒偽劣拒之門外,質量最高的榮譽墻上容不得污點存在,老祖宗的匠人精神任何人都不得踐踏,這是一個擁有5000年文明歷史古國文化與精神的傳承!然而在那些舉世矚目的工程背后,這一系列的質量問題仍舊層出不窮,是我們自己對“國之尊嚴”的一種褻瀆,我們要前進、要發展、要騰飛、要建設經濟強國,然而當下我們的“魯班精神今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