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清理保證金
6月23日,國務院下發《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國辦發〔2016〕49號),隨后,為貫徹落實“國辦發[2016]49號”文件精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于2016年7月13日聯合印發《關于切實做好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有關工作的通知》(建市[2016]149號),通知主要內容如下:
1)對于落實國辦發[2016]49號文件精神不到位的單位和責任人,要明確責任追究辦法。
2)按照“一個企業不落、一個項目不落”原則。
3)對取消的保證金,收取單位應立即退還,確保在2016年9月底前全部退還到位。
4)對保留的保證金中逾期未返還及超額收取的部分,收取單位應在2016年底前返還完畢。
5)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不力的,要嚴格追究責任,并予以通報批評。
6)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并向社會公布;對投訴舉報事項要逐一登記,認真查處;對落實國辦發[2016]49號文件精神不到位的單位和違規收取保證金的典型案例,要在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公布,并通過新聞媒體曝光。
7 五證合一
7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國辦發〔2016〕53號),決定從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通知決定,在全面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再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
同時,為了進一步加快推進“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確保“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如期實施。7月28日,工商總局、發改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計局、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聯合下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在2018年1月1日前,所有的“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必須全部換證,否則原證書將失效。
8 失信將被限制投招標
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等九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通知指出,聯合懲戒在招標投標活動中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評標專家、招標從業人員,懲罰措施為限制他們的招投標活動。而對于自己企業是否是失信被執行人,可以通過登錄“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查詢。
9 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
9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指出“以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為重點推進地區,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其他城市為積極推進地區,其余城市為鼓勵推進地區,因地制宜發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和現代木結構等裝配式建筑。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
據建筑管理統計,“2015年我國建筑業總產值為180757億元,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十二年規劃建筑業增長率5.5%為標準,十年后,到2025年我國建筑業總產值將達到30萬億,房屋工程建筑建筑業總產值將達到20萬億,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為30%,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的市場規模將在5萬左右。”裝配式建筑市場發展前景非常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