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經濟環境中,我們依然要緊盯政策指揮棒,尤其是在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企業倍感壓力的情況下,政策可能會激發新的市場需求,為企業的前行之路提供一些光亮。2016年逐漸接近尾聲,這一年國務院、住建部都出臺了不少和建筑業相關的政策,總體來看,對建筑業有以下三方面的影響:
1、治理企業不正之風 規范市場秩序
建筑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也是勞動密集型產業,對社會經濟的發展具有非常大的貢獻。近些年我國建筑業飛速發展,為追求利益最大化,一些不正之風在建筑市場盛行。但在治理不正之風、規范市場秩序方面,國家有關部門一直沒有放松。
2016年初,馬永平因多次討薪不得而縱火報復社會的事件再次將拖欠薪資這一問題推向了風口浪尖,對于馬永平我們只能說可恨又可憐,然而這一事件背后的根本原因才是我們應該重點關注的。幾乎每年年終,拖欠薪資的事件都會在網上發酵,是業主真的沒錢,還是我們的工人好欺負?拖欠薪資已經不僅僅是雇主和被雇傭人之間的矛盾,還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因此,《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既是著手整頓拖欠工資的現象,文件中提出:依法處置拖欠工資案件,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文件中也明確了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目標任務: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意見》既體現了國家對于拖欠薪資事件的重視,也表明了有關部門治理不正之風的決心。
在對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建設方面,住建部頒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建設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16〕6號),也即是所謂的“四庫一平臺”。“四庫一平臺”的建設,將對全國建筑市場實施更加嚴格的監管,凈化建筑市場,保障建筑市場規范、有序。從當前的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可以查詢到部分企業、注冊人員、企業誠信等相關信息,隨著平臺建設的進一步完善,企業獲取的信息將更加全面、便捷,而誠信缺失的企業也將無處遁形。中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在9月份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中也提出,將房地產、建筑企業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情況,記入房地產和建筑市場信用檔案,向社會披露有關信息,對企業資質作出限制。多方發力,共同建設誠信、公開、透明的建筑市場,為建筑企業更健康的發展肅清障礙。
在淡化企業資質、強化個人執業資格方面,住建部發布了《關于簡化建筑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和《關于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規〔2016〕1號)。在工程建設領域,我國一直實行的是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有關部門根據企業的注冊資本金、凈資產、擁有的高級職稱人員等指標對企業進行資質等級劃分,企業根據自身的資質等級承攬工程,資質等級越高承攬工程的范圍越大,企業在建筑市場的地位也就越高。由于對資質的重視,建筑市場出現了證書掛靠、資質掛靠、資質買賣等不良現象。一些本身不具備相應施工能力的企業通過資質掛靠等途徑獲得了工程,導致“樓歪歪”、“樓脆脆”等豆腐渣工程頻現。企業資質淡化,個人執業資格得到強化,我國建筑企業高素質的管理人員將逐步增加,對于提高工程質量、開拓國外市場等都有很大的幫助。
2、減輕企業負擔 市場競爭更有活力
建筑施工企業資產負債率居高不下,各種保證金占用了企業大量的資金。如若讓建筑市場更有競爭活力,必須減輕建筑企業的負擔,讓建筑企業能夠真正的輕裝上陣。
2016年在建筑行業掀起又一股巨浪的事件,當屬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做好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工作的通知》(國發明電〔2016〕1號),2016年5月1日,建筑行業也開始推行營改增。就營改增推行的出發點而言,對建筑企業有比較明顯的好處:可解決建筑企業重復納稅的問題;另外,營改增要求企業要實現物流、合同流、現金流、發票流,“四流合一”,對于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大有幫助。營改增雖然可解決建筑企業重復納稅的問題,但能不能減輕企業稅負似乎還有待商榷。因此,在推行的過程中,稅務部門和企業還有許多切實的問題需要解決。
除了稅賦問題,壓在建筑企業身上的另一座大山當屬各類保證金。建筑行業的各類保證金占據了企業大量的資金,是建筑企業難言的痛。據住建部、財政部對部分省市及七家央企調查情況顯示,全國各類保證金總額占企業年營業收入10%,而且保證金大多以現金方式繳納。為了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國務院辦公廳頒發了《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國辦發〔2016〕49號)。通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將為建筑企業盤活萬億元的資金,對建筑企業來說是重大利好。自《通知》頒布以來,住建部定期通報全國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工作情況,將政策落到實處。
3、推廣新型建筑模式 推動建筑企業轉型升級
宏觀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建筑行業也結束了高速發展的時代,轉型升級成為許多建筑企業不得不思考的問題。首先在建造模式上,傳統的高耗能、高污染的建造模式已很難適應綠色發展的道路,新型建造模式需要得到全面推廣。在“十三五”期間,國家將加大新型建造模式的推廣力度。國務院發布的《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8號)中指出:推進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對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資的各類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和認證,積極推廣應用綠色新型建材、裝配式建筑和鋼結構建筑。9月份發布的《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再次指出:發展裝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變革,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重要舉措。并明確了工作目標: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同時,逐步完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監管體系,推動形成一批設計、施工、部品部件規模化生產企業,具有現代裝配建造水平的工程總承包企業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專業化技能隊伍。在國家的大力推動下,建筑工業化在“十三五”時期或將迎來大發展。
在工程項目承包模式方面,住建部在5月份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建市〔2016〕93號),意見中指出:建設單位在選擇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時,應本著質量可靠、效率優先的原則,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政府投資項目和裝配式建筑應當積極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工程總承包模式有利于提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深度,實現設計、采購、施工等各階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設水平;有利于發揮企業的技術和管理優勢,促進企業做優做強,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工程總承包也有利于控制總體工程的造價,同時總承包商承擔了項目實施階段的管理工作,減輕了業主方在項目管理方面的負擔和投入。而且工程總承包也是許多大型國際工程公司常用的業務承接模式,我國建筑企業若想在國際建筑市場占據有利地位,必須逐步提升自身工程總承包的能力。
在信息化建設方面,住建部在8月份發布了《關于印發2016-2020年建筑業信息化發展綱要的通知》(建質函〔2016〕183號),《綱要》中對建筑業信息化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等作出了較明確的指示,為建筑業信息化發展提供了動力。作為傳統行業的建筑業需要在信息化建設方面加大力度,首先在行業市場信息化監管方面,由于建筑市場規模大、企業數量多,容易引發行業信息不透明、不對稱,圍標、串標、資質掛靠等現象叢生,通過信息化監管,有利于建設透明、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場;其次,在建筑企業信息化建設方面,建筑企業粗放式的管理方式已很難適應快速發展的行業步伐,尤其是大型建筑企業需要通過標準化、信息化、精細化管理來提升自身的工作效率;再者,在BIM、大數據、云計算方面建筑行業也應加強研究和應用。建筑業是一個包含建筑勘測、建筑設計、建筑施工、建筑裝修、建筑維護與管理等多個專業的行業,這些部門在建筑工程不同的階段發揮各自的作用。因此,建筑業涉及的人群龐大、工種繁雜、設備復雜多樣等,建筑工程每天都會產生、傳輸、處理、記錄大量的信息和數據。建筑行業是一個擁有大數據的行業,需要通過BIM、云計算等方式充分挖掘大數據的價值,提升企業的綜合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