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出版選集制版資料:
請以電子文檔形式(光盤處理形式同上)遞交,應包括下列內容:
a.設計負責人的生活照片1張,及工作簡歷(100字之內包括工作單位及主設項目)。
b.主要平、立面圖。
c.簡要設計說明(300字之內)。
d.作品資料:
出版資料里的作品圖片以圖片優先選擇順序排序并命名,如圖1、圖2、圖3等。單張圖片原大應在300dpi以上CMYK格式,CAD圖紙應逐個提供dwg格式文件,作者照片jpg格式文件,作者簡介,設計說明提供Word文檔文件。
2.方案類作品:
⑴在時限內的室內設計方案。應強調其中的概念設計和設計過程的表達,及在方案構思中必要的分析性圖示與技術指標等。
⑵類別:
F.酒店、賓館類
G.辦公類(含寫字樓、行政中心)
H.商業類(含娛樂、酒吧、餐飲、售樓處)
I.文教、醫療類(含展覽、展示)
J.住宅、別墅、公寓類(含樣板間)
⑶參賽資料:
①參賽報名表(提交紙質打印件)。
②制做展板資料:展板內容應包括每個項目不少于2幅效果圖(分辨率在150dpi以上)、主要平面與剖立面及設計說明等。由設計師在展板中可設計的區域900mm×1200mm(統一豎式構圖)自行設計版面,但不能出現作者姓名及設計單位。做成電子文檔,具體要求與工程類參賽要求相同。
③出版選集制版資料:
請以電子文檔形式(光盤處理形式同上)遞交,應包括下列內容:
a.設計負責人的生活照片1張,及工作簡歷(100字之內包括工作單位及主設項目)。
b.主要平、立面圖。
c.簡要設計說明(300字之內)。
d.每個項目不少于2幅效果圖,形象資料要求與工程類參賽要求相同。
3.新秀獎作品:
⑴參賽資格:年齡在30歲以下,從事本行業在五年之內的室內設計師、建筑師及設計單位的青年設計師。
⑵在時限內的室內設計工程或方案作品。
K.新秀獎
⑶參賽資料:
室內設計工程作品參照工程類作品參賽資料要求,室內設計方案類作品參照方案類作品參賽資料要求。
4.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提供主要平面圖、剖立面圖,否則視為無效作品。
注:參賽展板資料與出版資料分開刻錄在兩張光盤上。并分別在兩張光盤上注明項目名稱及設計負責人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