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文化部等部門
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的通知
國辦發〔2017〕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文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3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
文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為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關于“構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振興傳統工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關于“制定實施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的要求,促進中國傳統工藝的傳承與振興,特制定本計劃。
本計劃所稱傳統工藝,是指具有歷史傳承和民族或地域特色、與日常生活聯系緊密、主要使用手工勞動的制作工藝及相關產品,是創造性的手工勞動和因材施藝的個性化制作,具有工業化生產不能替代的特性。
一、重要意義
中國各族人民在長期社會生活實踐中共同創造的傳統工藝,蘊含著中華民族的文化價值觀念、思想智慧和實踐經驗,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傳統工藝門類眾多,涵蓋衣食住行,遍布各族各地。振興傳統工藝,有助于傳承與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涵養文化生態,豐富文化資源,增強文化自信;有助于更好地發揮手工勞動的創造力,發現手工勞動的創造性價值,在全社會培育和弘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有助于促進就業,實現精準扶貧,提高城鄉居民收入,增強傳統街區和村落活力。
二、總體要求
(一)總體目標。立足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學習借鑒人類文明優秀成果,發掘和運用傳統工藝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藝理念,豐富傳統工藝的題材和產品品種,提升設計與制作水平,提高產品品質,培育中國工匠和知名品牌,使傳統工藝在現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廣泛應用,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消費升級的需要。到2020年,傳統工藝的傳承和再創造能力、行業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從業者收入以及對城鄉就業的促進作用得到明顯提升。
(二)基本原則。
尊重優秀傳統文化。尊重地域文化特點、尊重民族傳統,保護文化多樣性,維護和弘揚傳統工藝所蘊含的文化精髓和價值。
堅守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倡導專注堅守、追求卓越,樹立質量第一意識,推動品質革命,加強品牌建設,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激發創造活力。保護廣大手工藝者個性,挖掘創造性手工的價值,激發因材施藝靈感和精心手作潛能,恢復和發展瀕危或退化的優秀工藝和元素。
促進就業增收。發揮傳統工藝覆蓋面廣、兼顧農工、適合家庭生產的優勢,擴大就業創業,促進精準扶貧,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堅持綠色發展。增強生態保護意識,合理利用天然材料,反對濫用不可再生的天然原材料資源,禁止使用非法獲取的珍稀動植物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