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上旬,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出通知,要求拉網式開展老舊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規范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作出規定。
——排查重點為:建筑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居民樓;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房;正在進行裝飾裝修的老舊住宅;經鑒定屬于危險房屋的住宅。經排查已確定為危險房屋的,不得進行裝飾裝修,對需要進行拆除(新建、改建擴建、翻建)的危險房屋,優先納入當地棚戶區改造計劃。
——嚴禁下列影響房屋安全的裝修行為:一是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包括:屋蓋、樓蓋、梁、柱、支撐、墻體、連接接點和基礎等)和承重結構(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二是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三是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四是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有物業管理單位(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的住宅,裝修人(業主或使用人)在開工前應當依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必須向物業管理單位申報登記,并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裝飾裝修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定執行。裝飾裝修活動由物業管理單位實施監督。
——加強無物業管理單位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裝修人在開工前應當向街道辦事處或其指定的機構申報登記,并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在當地政府領導下,積極探索對無物業管理單位的單獨住宅樓實行樓長制,推進聯戶聯防,加強裝飾裝修安全監督。鼓勵居民樓鄰里間互相監督,及時發現、舉報違法違規裝飾裝修行為。
——各地要向社會公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監督投訴舉報電話,及時對投訴舉報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