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已形成征求意見稿,福建省綠色建筑的評分標準較為細化,場地與公共交通設施的聯系等都納入評分中。
福建省綠色建筑將有統一的評分標準。來自省住建廳的13日消息,《福建省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已形成征求意見稿。根據其內容看到,福建省綠色建筑的評分標準較為細化,場地與公共交通設施的聯系等都納入評分中。
“綠色建筑評價以一棟完整的建筑為基本對象。”據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綠色建筑評價將按總得分確定等級。
其中,對居住建筑的居住區內公共綠地也作了明確規定,不僅規定了居住區公園、小游園、組團綠地等各級中心綠地的設置內容、要求和最小規模,還要求中心綠地、其他塊狀帶狀公共綠地寬度不小于8米、面積不小于400平方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