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和勘察設計質量專項治理工作,8月3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出通知,進一步明確并嚴格落實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要求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提出,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應當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建筑工程勘察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具備勘察質量安全管理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甲、乙級巖土工程勘察項目,其項目負責人應由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擔任;丙級巖土工程勘察項目,其項目負責人應由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或具備本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擔任。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對勘察設計質量承擔總體責任。因勘察設計原因發生工程質量事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嚴重工程質量問題,以及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應嚴格追究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的責任。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對相應行為承擔責任,不免除勘察設計單位和其他人員的法定責任。福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勘察設計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履職情況的監管力度,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責令改正,記入不良記錄,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行政處罰或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