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fā)布了由上海市特檢院主編的國家標準《電梯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GB/T 31821-2015),該標準將于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
標準規(guī)定了“安全保護裝置、緊急救援裝置、井道安全門和活板門、驅動主機、轎廂、層門和轎門、電氣控制裝置”等13項對電梯安全運行影響較大的電梯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填補了多年來國內外電梯行業(yè)缺少電梯報廢相關標準的空白。
數據統(tǒng)計,目前我國在用電梯數量已達360萬臺,其中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電梯有8萬多臺,老舊電梯的安全風險廣受關注。由于電梯是模塊化設計的機電一體化產品,受設計制造、安裝、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等多種因素的影響,電梯整機的使用壽命存在很大差異,難以制定電梯整機的判廢標準。通過對存在失效或潛在失效風險的主要部件進行報廢來推進電梯整機的更新改造,有利于提高電梯設備的運行安全和使用壽命。
新標準還兼顧了公共安全與資源節(jié)約。以上海為例,目前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電梯有2萬余臺,如根據15年的設計壽命全部整體報廢,以平均每臺耗費40萬元計算,就需要超過80億元人民幣的投入,而只報廢并更換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部件使電梯繼續(xù)保持安全運行,以更換20%的部件計算,可以節(jié)約超過64億元的資金。
接下來,國家標準委還將加快推進《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主要部件的報廢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的研制,完善電梯產品的報廢國家標準體系,不斷提升老舊電梯安全運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