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記者從湖北省鄂州市住建委獲悉,該委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建筑裝飾裝修市場管理的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內容包括,嚴格執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加強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工程設計管理、合同管理、質量安全管理、監理管理、施工現場管理、竣工驗收管理和從業人員管理、執法檢查以及企業信用管理。
此外,《意見》還指出,新建工程項目的裝飾裝修與主題建筑共同發包的,建設單位應到鄂州市裝飾辦進行承包建筑裝飾裝修專業資質核查;獨立發包或原有建筑物、構筑物進行改擴建的裝飾工程,應由鄂州市裝飾辦進行工程開工和竣工核準以及市內裝飾環保安全確認;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完工后,建設單位必須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室內空氣質量檢測;鄂州市裝飾辦參與新建工程竣工驗收,竣工驗收不合格或未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