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新建高能耗建筑,日前,省發改委、省住建廳聯合發布《關于大力發展低能耗建筑和綠色建筑的實施意見》,明確新建建筑要嚴格落實強制性節能標準,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驗收規范的民用建筑不得進行竣工驗收?!秾嵤┮庖姟访鞔_,到2020年,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量占建筑領域能源消耗比例達到15%以上。溫和氣候區新建建筑要全部達到低能耗標準,單位建筑面積實際能耗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其他氣候區新建綠色建筑全部達到低能耗標準,全省低能耗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提高到80%以上。節地、節能、節水、節材和保護環境的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過40%。
《實施意見》要求,民用建筑的節能性能等信息要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銷售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載明,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驗收規范的民用建筑不得進行竣工驗收。自2015年起,凡新建建筑未執行節能設計標準,經能效測評為高能耗建筑的,將對項目能耗數據和規劃、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審圖機構等信息予以曝光。此外,我省還將開展建筑能效和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自2015年起,全省新建(改建、擴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實施節能綜合改造并申請財政支持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國家級或省級節能示范工程和綠色建筑等4類建筑必須進行建筑能效測評。對政府投資建設的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以及昆明市內單體建筑面積超過兩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其中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執行1星級綠色建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