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南國早報記者從南寧市城市管理局獲悉,從13日起,在南寧市處置建筑垃圾,不再繳納建筑垃圾處置費。此前,繳納該項費用是辦理建筑垃圾排放許可的前置條件,但不少工地卻拒絕繳納、無證開工。據了解,免收該項費用后,相關部門將研究制定《建筑工地保潔保證金征收管理辦法》。辦法出臺后,違章施工造成污染的工地,將被扣罰保證金用于清掃保潔。
根據2012年5月實施的《南寧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下簡稱《辦法》),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收費制度,排放建筑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繳納建筑垃圾處置費。項目開工前,建設或施工單位,須繳納建筑垃圾處置費,再辦理建筑垃圾排放許可,才能開始土方施工。但據記者了解,南寧市很多工地都不愿繳納該項費用,直接無證施工。這些無證開工的項目,未能納入規范管理范圍,由此帶來不文明施工、施工揚塵、泥頭車亂象等問題。
南寧市城市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按照原有規定,建筑垃圾處置費的收費標準是3.8元/噸,但建筑工地一般以立方米來計算土方量,單位轉換時會乘一個轉換系數,約合7元/立方米。而目前南寧市一個普通的建筑項目,土方量都在10萬立方米以上。也就是說,工地至少要繳納近100萬元的處置費。較高的繳費負擔,是不少工地不愿繳費,寧可無證開工的原因。
免收建筑垃圾處置費,并不意味著工地就可以隨意開工。據了解,南寧市相關部門正研究出臺《建筑工地保潔保證金征收管理辦法》。按計劃,今后建筑工地可直接把處置建筑垃圾的相關費用,交由運輸企業的消納場,但同時要向相關部門繳納一定數額的保潔保證金。保證金的計收標準預計會明顯低于建筑垃圾處置費的標準,目的是盡可能把所有工地納入規范管理范圍。當工地出現不文明施工,污染周邊道路等問題時,相關部門可根據具體情況,扣罰保證金,用于清掃保潔。
上述政策變化,對普通家庭裝修的影響不大。因為根據《辦法》,居民裝飾、維修房屋排放建筑垃圾總量在5噸以下(含5噸)的,可以不辦理建筑垃圾處置許可手續,但應當將建筑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或依法取得建筑垃圾處置許可文件的運輸企業,進行有償清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