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各地住建部門的主體責任,并對建筑市場安全監管做了規定。
《通知》指出,要強化規劃管理,將安全作為城市規劃建設前置條件。各地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前,要對基礎設施支撐能力和建設條件做出評價,對土地、水、能源和環境等關系城市安全生產的要素進行專項研究。要在城市防災規劃中完善城市用地風險評估和安全布局、防災設施規劃、應急通道和緊急避難場所規劃,提高城市防災能力。要將保障城市安全作為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新區、開發區等相關規劃審查審核的重要內容。
《通知》稱,要強化建筑市場監督執法,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各地要嚴肅查處違反法定建設程序、違法分包、轉包、掛靠和圍標、串標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通過全國建筑市場誠信信息平臺曝光。加強資質資格動態監管,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一票否決”制度,將安全生產相關指標納入市場準入標準。完善施工現場和建筑市場兩場聯動機制,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和質量安全事故責任單位及人員,引導建立誠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市場機制。
對于重大事故防范,《通知》提出,各地要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等為重點,督促施工企業加強現場安全管理,認真排查治理深基坑工程、隧道支護結構、建筑起重機械、高大模板等部位和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落實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等易發事故防范措施,切實防止重大及以上事故發生。
《通知》還明確,36個大中城市要在2014年底前完成城市橋梁安全檢測并公布檢測結果。加快省級城市橋梁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城市窨井蓋管理,落實窨井蓋維修、養護和管理責任。督促垃圾處理運營企業加強垃圾處理設施檢查維護,認真排查垃圾處理滲濾液導排及處理等配套設施,填埋場填埋氣導排、防爆、滅火設施,焚燒廠管道、閥門等設備的安全隱患,防止發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