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新建建筑嚴格落實強制性綠色節能標準,節能不達標的不能通過竣工驗收。記者從福建省住建廳獲悉,《福建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日前向社會征求意見,公眾可登錄福建住房和城鄉網查詢,并在5月2日前將意見反饋到省住建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處。
《方案》提出,“城鎮新建建筑嚴格落實強制性節能標準,竣工驗收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100%”。省住建廳表示,這項要求將建筑節能與竣工驗收掛鉤,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
綠色建筑的指標體系涵蓋綠色建筑比例、生態環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約利用、再生水利用等,這些指標將納入建筑的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落實到具體項目,包括商品房住宅。
《方案》明確,明年起,政府投資的公益性項目、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1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和福廈泉的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存量房節能改造納入綠色建筑行動。今年底前,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機構辦公建筑要完成空調、照明、熱水等用能設備系統的節能診斷;對街景建筑等,結合立面改造,達不到節能標準要求的要開展節能改造,以建筑門窗、屋面、外遮陽、自然通風為重點。
根據《方案》,達到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二星級及以上并具有示范性的建筑,列入省節能示范項目,給予節能資金獎勵;金融機構優先支持綠色建筑消費和開發貸款,前者利率可下浮0.5%,后者利率可下浮1%。
開發星級綠色建筑住宅小區項目,按照一、二和三星級綠色建筑分別獎勵容積率1%、2%和3%;獲得綠色建筑星級的項目,省級財政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獎勵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