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召開的全省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會議提出,根據國家要求,湖南省今年起開展綠色建筑行動,推動區域化、規模化發展。
其中,從2014年開始,各級政府投資新建的公益性公共建筑以及長沙市的保障性住房,要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15年,長株潭3市和有條件的地區、非政府投資的居住和公共建筑,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比例要超過20%。
綠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壽命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目前,全省按照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的省級示范項目面積近500萬平方米,已有“保利·麓谷林語”等4個項目獲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雙百”示范工程;長沙市大河西先導區梅溪湖片區獲批全國首批綠色生態示范城區,爭取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達5000萬元。
省政府將下發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從政策領域推動綠色建筑發展。今年,我省將大力推進綠色建筑示范,督促創建計劃項目的實施,對達到驗收要求的項目及時組織驗收;推進有條件的地區開展綠色生態城(區)示范,力爭創建2個以上省級集中示范區;各市至少組織開展1個綠色居住建筑示范和1個綠色公共建筑示范,有條件的縣(市)也要組織實施示范工程。
從2014年起,對須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在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時落實綠色建筑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