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關于進一步加快建筑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快建筑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以下簡稱《若干政策》)獲市政府第109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將于明年1月1日出臺。到2015年,全市建筑業產值力爭進入全國省會城市前十名,打造全國一流的建筑強市。
產值力爭突破3000億
據統計,2011年,全市建筑業總產值達到1973億元,實現增加值453.8億元,占全市GDP的11.67%;上交地稅37.78億元,占全市年度地稅總收入的14.2%。但另一方面,我市建筑企業在省外、國外市場占有份額有限,高資質的龍頭企業相對缺乏等問題也引起了管理部門的關注。
《意見》提出,到2015年,全市建筑業產值力爭突破3000億元、增加值突破600億元,在全省的首位度保持50%,力爭進入全國26個省會城市前十名行列。同時,“十二五”期間,四縣一市建筑業發展年均增長速度應不低于18%。
鼓勵建筑業“走出去”
優勢建筑企業既要“引進來”也要“走出去”。《若干政策》規定,對在我市設立總部的市外特級、一級總承包企業,其所繳納的營業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本市留成部分,三年內給予50%獎勵,其新引進的高管(限名額)人員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本市留成部分,也將按其等額標準,三年內給予100%獎勵。
對于“走出去”打響“合肥建筑”名聲的企業,也將給予獎勵。《若干政策》明確提出,我市企業在市外承建地方標志性建筑或造價1億元以上工程,企業憑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施工許可證向注冊地開戶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應給予優先支持。對承攬境外工程項目及建筑勞務當年實現營業額200萬美元、300萬美元、500萬美元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
“真金白銀”推動做大做強
為支持建筑企業做大做強,今后,對本市建筑業企業新晉升特級資質、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和經營上規模上臺階的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最少10萬元不等的資金獎勵。同時,鼓勵建筑業企業創優
奪杯,凡獲得“魯班獎”、“黃山杯”的企業,參加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
此外,我市還將支持骨干企業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給予一次性100萬元到10萬元不等的獎勵,專項用于中心設備購置。對企業主持或參與制定國際、國家、行業和省級、市級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到5萬元不等獎勵,同一企業該項獎勵額度累計不超過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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