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新疆今年立法計劃的項目之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防震減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望年內出臺。
目前,《條例》(草案修改稿)已進入審查修改階段,近日將開展一系列疆內調研活動。
新疆是我國地震活動最為活躍的地區之一,數據顯示,20世紀以來,新疆發生8級地震3次、7級地震17次、6級地震90余次,平均每年發生一次左右的6級以上地震,每7~8年發生一次7級以上地震,除塔里木盆地和準噶爾盆地外,地震活動幾乎遍布全疆。因此,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是減輕地震災害損失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事實證明,各地新建的富民安居(即抗震安居)房經受住了5級以上地震的考驗,包括今年6月30日發生的新源縣和靜縣6.6級地震在內。近年發生的多起5級以上地震中,破舊的房屋發生倒塌或損壞,但各地新建的富民安居(抗震安居)房卻安然無恙。
即將出臺的《條例》,內容包括地震的監測預報、災害預防、震后安置與重建等方面,是對《國家防震減災法》的細化,更具有新疆防震減災工作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