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建委介紹,目前有少數企業消極應對誠信評價制度,執行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不嚴,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水平低,施工現場存在嚴重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甚至導致發生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實行末位管理法制度正是為了加強對此類企業的行業管理。實施末位管理法還是以循環激勵末端工地和企業的途徑,可以整體提升全市建筑工地的管理水平。
按照廣州市企業誠信綜合評價制度,施工現場質量安全評價低于75分以下的工程,確定為末位工程。另外,具有以下三種情形的工程,應當列入本轄區的末位工程范圍:一是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工程質量事故認定標準,發生質量事故的工程;二是發生建筑安全生產事故的;三是工地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或不符合本市文明施工管理標準,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以書面形式責令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未達到整改要求的。
另外,末位工程未落實整改或經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復核仍不達標的,不得參加年度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評優。廣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還將定期向全市通報末位工程及管理情況,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