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發布了2012年房地產用地管理和調控重點工作的通知,文中明確指出,嚴格控制高檔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別墅類用地。
內容顯示,在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動搖的首要前提下,并全力抓好住房用地供應,切實惠及民生;堅決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實現“應保盡保”;同時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大力促進開發建設,最后需要強化監測分析和新聞宣傳,積極引導市場。
在住房用地供應方面,土地利用管理司提出要科學合理地編制2012年住房用地供應計劃。計劃總量原則上應不低于過去5年年均實際供應量,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總量的70%。
要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嚴格控制高檔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別墅類用地。而季度地價漲幅超過10%的,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查找原因,向當地政府及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匯報后報部備案。
此外,通知表示,國土部將分別于今年7月、2013年1月向社會公布全國及各地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執行進展和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