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8年度山西省建筑裝飾協會“三晉杯”建筑工程裝飾獎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筑裝飾協會、會員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新的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培養出更多優秀的技術工作人員和優秀的工人隊伍,創造出更多優質工程,以引導行業的健康發展,推動我省建筑裝飾行業整體水平的不斷提高。根據《山西省建筑裝飾協會“三晉杯”建筑工程裝飾獎評審辦法》的規定,現將2018年度山西省建筑裝飾協會“三晉杯”建筑工程裝飾獎評選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申報“裝飾獎”的建筑裝飾工程包括本省裝飾公司,在省內外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公共建筑裝飾工程和建筑幕墻工程;外埠企業在我省境內施工的裝飾裝修工程。
2、評選工程范圍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通過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的裝飾工程。
3、申報的公共建筑裝飾工程(承建和參建)及建筑幕墻工程,施工金額在350萬以上或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
4、古建筑、保護性建筑的裝飾工程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
二、申報條件
1、工程設計符合國家和部頒建筑裝飾設計標準、規范要求,設計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
2、工程裝飾施工質量達到國家和省頒布的驗收標準,施工企業應具備相應資質。
3、申報工程已經消防、環保等部門驗收,通過工程監理公司和建設單位竣工驗收,工程投入使用后未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或安全隱患。
4、申報單位應是省建筑裝飾協會會員單位,暫未入會的可在申報裝飾獎的同時辦理申請入會手續。
5、申報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的工程,必須是獲得“三晉杯”建筑工程裝飾獎的獲獎工程。
三、申報資料
1、《山西省“三晉杯”建筑工程裝飾獎申報表》一式一份(見附件一、二)
申報表分為公共建筑裝飾類、建筑幕墻類(由申報單位填表說明),用計算機A4幅面雙面打印,單獨成冊,請勿裝裱。
2、申報資料,膠裝成冊。
2、申報資料,膠裝成冊。
申報資料包括以下資料的全部復印件: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質量體系認證書、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結算書、工程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室內環境污染檢測合格證明(公裝)、工程項目經理(包括建造師)證、設計師的職稱證,能反映申報工程全貌和重要部位的彩照5—10張(并附文字說明)、工程設計說明、工程重要部位的平面、立面、剖面圖以及相應的設計修改文件。
申報建筑幕墻類工程除上述資料外(室內環境污染檢測合格證明除外),還要有幕墻四性試驗報告、結構膠相容性試驗報告、錨固栓拉撥試驗報告和建筑幕墻計算書、有關節能合格的證明、建筑幕墻設計師職稱證的復印件。
3、申報資料統一用4A規格紙打印、注明目錄和頁碼,膠裝成冊。并在封面注明山西省“三晉杯”建筑工程裝飾獎申報資料、工程名稱、申報單位、申報時間,并加蓋公章。
四、申報程序
1、省屬建筑裝飾企業、中央駐晉建筑裝飾企業以及外省入晉建筑裝飾企業(省建筑裝飾協會會員),由企業填寫申報表,經企業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直接向省協會秘書處申報。
2、市屬建筑裝飾類企業,由企業填寫申報表,向所在市建筑裝飾協會申報,市協會簽署推薦意見后,統一報省建筑裝飾協會秘書處。
3、未設立協會的地方,企業可以直接向省協會秘書處申報。
五、評審程序
1、由省建筑裝飾協會秘書處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
2、協會組織專家復查小組對申報資料合格的裝飾工程進行現場復查,并征詢用戶及有關部門的意見,對工程和技術資料進行復查和評分。
3、召開評委會對入圍的申報工程進行評審,綜合專家評審意見,評選出獲獎工程,報山西省建筑裝飾協會審批。
六、評審紀律
1、申報資料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撤消申報資格。
2、評審人員必須秉公辦事、廉潔自律,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撤消相應的資格。
七、申報時間
申報建筑工程裝飾獎,自2018年7月1日開始至2018年8月31日截止,希望各單位接到通知后認真做好申報工作。
八、聯系電話、聯系人及聯系地址
地 址:太原市建設北路85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后院協會樓101室協會秘書處)
聯 系 人:蔚旭娣 邢重萍 張國娥
聯系電話:0351-3580135
山西省建筑裝飾協會
二0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