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筑裝飾協(學)會,各有關企業:
為提高我省建筑裝飾企業經營管理水平,鼓勵建筑裝飾企業經營者的創新精神,提高建筑裝飾企業管理者的社會地位,促進我省建筑裝飾行業持續、健康的發展,根據河北省住建廳冀建人[2011]332號文《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對河北省建筑裝飾學會重新明確業務范圍的批復》,河北省建筑裝飾學會決定繼續開展2012年“河北省建筑裝飾行業優秀企業家”的評選活動。評選辦法如下:
一、評選范圍
1、申報單位為河北省建筑裝飾學會會員單位。
2、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或建筑幕墻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
3、被推薦人應是在本單位連續任職滿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理。
二、評選條件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無違法違紀行為。
2、在企業內部管理中有科學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企業經濟效益逐年(近兩年)明顯提高。
3、企業在本地區有明顯影響力,是否是住建廳推薦的重點支持的百強專業優勢企業。
4、企業在近兩年內至少有一項工程獲得過全國建筑工程裝飾獎、河北省建筑工程裝飾獎或河北省建筑裝飾行業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創新成果。
5、近兩年內企業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
6、企業在近兩年來沒有發生過拖欠勞務費現象。
7、積極、主動支持參與省建筑裝飾學會活動,并為行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
三、評選辦法
1、參與評選活動的各申報單位只能推薦一人參加評選。
2、申報及評審程序
A、申報表由河北省建筑裝飾學會編制并通過學會網站發布,可直接下載。
B、申報單位按規定時間將填寫后的申報表及相關材料遞送到企業注冊地的市建筑裝飾協會,沒有建筑裝飾協會的地市企業可直接向河北省建筑裝飾學會申報。
C、各市建筑裝飾協會根據本地區申報情況,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初審,填寫正式推薦函,并將推薦函、申報表及相關材料一起報送河北省建筑裝飾學會。
D、由河北省建筑裝飾學會組織專家對各市所推薦的材料進行評審。
E、評審結果在河北建筑裝飾網上公示。
四、評選時間
優秀企業家的申報時間為自發文之日到2012年11月10日截止。
五、表彰
1、凡榮獲“河北省建筑裝飾行業優秀企業家”稱號的人員,河北省建筑裝飾學會將在年度活動中頒發獎牌和榮譽證書。
2、河北省建筑裝飾學會將通過相關媒體和刊物向社會公布并進行宣傳。
六、評審紀律
1、參加評審的工作人員和專家要嚴于律己、清正廉潔、秉公辦事。凡違反相關紀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撤銷其相應資格。
2、對采取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等不正當手段獲得“河北省建筑裝飾行業優秀企業家”稱號的個人,一經查出將撤銷其榮譽稱號,并通報批評。
3、本學會將從榮獲“河北省建筑裝飾行業優秀企業家”的個人中,向中國建筑裝飾協會推薦參選“全國建筑裝飾行業優秀企業家”。
本通知的解釋權由河北省建筑裝飾學會負責。
河北省建筑裝飾學會
聯系地址:石家莊市新華路539號神興大廈西配樓3樓
郵政編碼:050051
聯 系 人:焦運卿 馬惠娟
電 話:0311-87187658 87187659
傳 真:0311-87187659
河北省建筑裝飾學會
二O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