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老板和服務員都變了
9月15日,記者來到通化市馀慶家國際家居工廠“圖柏年”產品專區,其中一款款式和型號與李先生家相同的書柜仍在店內銷售,標價4720元,材質為板木。而李先生購買的書柜價格為9180元,材質為實木、紅橡木。針對兩次產品標注的差異,銷售員表示,這款書柜不是全實木的,只有主體部分是實木。銷售員介紹,之前賣該品牌家具的老板早已經不干了,服務員也都全部更換,此次低價出售也是因現任店鋪老板要更換項目,不再代理此品牌。
■律師
應保留好證據
對此,吉林朗業律師事務所朱大勇律師表示,如果產品真的甲醛超標且有質量缺陷,即使廠家和經銷商無合同關系,但只要具備有關證據,產品生產廠家也應予以賠付;作為公司,雖然更換了法人代表,仍有承擔債務和相關責任的義務。
朱大勇律師還給消費者提供了建議,遇到類似問題,首先應有證據,在購買時留好相關發票和購買單據;其次要與消協相關部門溝通,及時與商家聯系并通過消費者協會和工商局進行協調;最后如協調不成,可通過法律訴訟維權。
■消協
購貨單要明確標注產品基本情況
通化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于海波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家具之前,一定要上國家相關質量管理部門的網站了解家具方面的相關規定。此外,通過網絡或其他途徑尋找已經消費過同類產品的消費者了解相關信息也十分重要,銷售人員提供的信息也可以選擇性的作為購買家具的參考之一。
在購買時,消費者要仔細了解家具的產地、材質等信息,要多提問,并且讓商家提供能夠證明自己所介紹家具信息的憑證。同時,可以讓銷售人員在銷售單上寫上其所描述的產品基本情況,銷售單上有簽字、有蓋章,日后出現糾紛時就可作為重要證據。
“李先生找過消協,但由于商家法人代表已經變更,我們也無從調解。”于海波說,李先生在購買家具時,沒有讓商家在銷售單上注明產品基本情況也是造成他日后維權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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