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訂貨清單》上寫明櫥柜由上下柜組成,但送貨上門時,上柜卻不全。找廠方投訴時,則以顧客在上柜不全設計圖紙上簽字為由拒絕補全。7月13日,青年報“老羅幫你忙”互動維權欄目熱線記者現場采訪后,廠方最終同意補全上柜。
律師表示,商家行為涉嫌利用信息不對稱和顧客非專業人士進行欺詐。
櫥柜被縮水
記者幫助下終解決
7月12日,市民田先生向青年報“老羅幫你忙”互動維權欄目投訴稱,他通過恒大建材市場內“小當家”定制櫥柜時,原來說好除了下面一排柜子外,還有上面一排吊柜,但送貨上門后,上面一排吊柜不全,他要求對方補全吊柜時,對方則拿出有田先生簽字的設計圖紙稱,如此做法與設計圖紙無誤,不能補全。
7月13日,記者來到田先生家里時,廚房吊柜確實有缺少情況。而田先生所提供一紙《客戶訂貨清單》上,則有手寫說明:上柜(即吊柜,記者注)350×750,下柜600×860,并對材質也作了手寫說明,價格為1300元/米,總價款5140元。雙方所簽《整體櫥柜訂貨合同》上也有有關說明。
田先生拿不出設計圖,他解釋,設計圖是“小當家”上門測量后所設計,他應對方要求前往其店內簽字后,店方沒有交給他。“我不是搞設計專業的,看不懂設計圖,在我簽字前,商家也沒有提醒我,以為設計圖應該與《客戶訂貨清單》上一致,我就簽下名字。”
記者當即聯系小當家有關負責人彭女士,對方一開始則稱,有田先生簽字的設計圖紙一式兩份,原件自留后,給了田先生一份復印件,公司按照田先生簽字確認的這份設計圖制作家具,沒有責任。
不過,當田先生表示沒有拿到設計圖紙復印件并再次強調自己非專業人士看不懂設計圖后,彭女士態度有所改變,而當記者質疑:即使給設計圖紙,為何只給復印件,讓田先生簽字時,有沒有盡到提醒義務。對方聽聞后表示愿意讓田先生再次前往恒大建材市場辦公室,確認一下未做吊柜尺寸后補做。
商家涉嫌欺詐
顧客理解有誤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與第五十五條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或者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當事人一方有權在一年以內,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消法》則規定,經營者提供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上海力帆律師事務所龍陳律師認為,正常情況下,《客戶訂貨清單》上所要求要做的家具,與設計圖紙上的應該一致,本案中,商家后期所出設計圖紙與原來《客戶訂貨清單》描述不一致,仍然被客戶簽字確認,違背常理,疑似商家利用消費者非設計專業人士、看不懂設計圖紙、并在客戶簽字時沒有盡提醒義務所致,也可能與客戶以為商家后來所出設計圖紙與《客戶訂貨清單》所約定櫥柜一致有關,對于商家來說,涉嫌欺詐;對顧客來說,則屬重大誤解。
根據《合同法》規定,顧客后來簽字確認的設計圖紙,應該屬于可撤銷合同。消費者不但有權要求商家按原定《客戶訂貨清單》定制櫥柜,還有權按《消法》規定要求,以商家涉嫌欺詐為由,要求商家“退一賠三”。
龍陳律師同時提醒,此類因設計圖紙與消費者本意有出入情況,一般建立在消費者對商家過于信任和非專業基礎上,建議消費者在設計圖紙上簽字前仔細查看設計圖紙后謹慎簽字,若看不懂設計圖紙,可要求商家現場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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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裝界類似情況已非個例
青年報“老羅幫你忙”互動維權欄目今年6月24日刊登的《定制床“脫軌”近一年仍未修好》報道中,市民錢先生向上海霞飛家具廠定制22000元家具送貨上門后,書柜與帶移動寫字臺的床,均與原來在他家里現場設計圖相比有偷工減料現象:3米長的書柜只做2米長;移動寫字臺與床相連的滑槽,不如原來所說與床靠板一樣有三米來長,而是只有一米多長。
但是,錢先生后來找到商家時,商家卻拿出一份設計圖紙給予拒絕——送貨上門家具與那張設計圖紙上所示一致。而據錢先生反映,那份設計圖紙是他簽的第二份設計圖——在第一份與他原來要求一致設計圖紙上簽字后,商家又以種種理由要求他前往其公司簽第二份設計圖紙,由于當時以為第二份設計圖紙與第一份圖紙一致,未加細看,就簽了字,簽字后,商家沒有讓他將這份設計圖紙帶走,也沒有給他這份設計圖紙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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