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床的警示標識能起到提醒家長的作用,排除安全隱患。近日,浙江省質監局公布了近期對童床產品抽查結果,11個批次中4個不合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沒有警示標識、使用說明等。質監局相關專家表示,這些都會給使用者帶來安全隱患。
浙江質監抽查 童床36.4%不合格
本次質監部門共抽查了嘉興、臺州、溫州等3個地區12家企業的11批次童床產品,不合格4批次,批次不合格率為36.4%,分別是:
溫州佳奇士教玩具有限公司生產的幼兒塑料床警示標志不合格,浙江春蠶教具有限公司和溫州康龍游樂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的塑料童床使用說明不合格,臺州康寶嬰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童床警示標識和使用說明均不合格。
“為了防止意外發生,《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標準明確規定,童床必須要注明警示標識。”省質監局的專家介紹,警示標識包括適用年齡段、安裝警示語、升降氣動桿警示語、警示語字體字號等;而使用說明則包括主要原輔材料、使用部位、故障分析和排除、保養方法、執行標準編號、有害物質限量指標等。“使用說明是產品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消費者選擇家具最直觀的產品信息來源,主要在于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也是生產企業對產品基礎信息和使用注意事項等信息的預先告知,避免產品質量糾紛、防止商家推卸責任鉆空子。”
據了解,在不合格的童床產品中,未標注的警示標識包括適用年齡段、安裝警示語、升降氣動桿警示語、警示語字體字號,而未標注的使用說明包括主要原輔材料、使用部位、故障分析和排除、保養方法、執行標準編號、有害物質限量指標。
童玩出口鄰苯二甲酸酯含量超標
鄰苯二甲酸酯含量超標的產品涉及笑臉面具、兒童自行車、儲蓄罐、鑰匙圈和元宵燈等。鄰苯二甲酸酯對人類,尤其是兒童的生殖和發育有不良影響,發達國家和地區如歐盟成員國及美國對鄰苯二甲酸酯有明確的限量規定。
值得關注的是,自2011年臺灣“塑化劑”事件發生后,臺灣地區加大了相關產品的市場抽查力度,增塑劑超標產品頻遭曝光。據統計,自2011年截至目前,浙江局共收到87起出口臺灣兒童用品鄰苯二甲酸酯超標的通報,其中臺灣客商以市場采購方式出口至臺灣的有66起,占比為75.9%。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生產企業,在開發新產品的同時,要時刻關注國(境)外法律法規,及時了解國外技術性壁壘,對產品中涉及安全、衛生和環保的項目要及時送檢,指標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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